商標轉讓已成為當今商業(yè)活動中非常普遍的現(xiàn)象。商標轉讓看似簡單,但在商標轉讓過程中仍存在許多問題。實際上,與商標注冊(通常為一年)相比,購買商標具有時間優(yōu)勢(6至10個月),轉讓商標本身是商標局批準的注冊商標,并得到商標局的認可。因此,不可能近似地拒絕該商標。
轉讓商標,只有轉讓人和轉讓人通過代理機構向商標局備案,受讓人才能取得商標注冊證書并擁有商標所有權。商標轉讓大大提高了成功率,降低了風險,使企業(yè)迅速進入品牌化進程。
轉讓或者接受他人商標應當注意什么?
1、商標轉讓必須經**商標局批準后方可受保護。否則,這是無效的傳輸。
2、轉讓注冊商標的,商標注冊人應當轉讓在相同或者近似商品上注冊的相同或者近似商標。這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四十二條。
3、被許可的商標不得轉讓。只有在許可證被取消或者完成后才能轉讓。商標被許可他人使用的,應當經許可人同意轉讓。
4、如果商標正在轉讓,如何注銷?此時,在商標局批準轉讓之前,轉讓方必須以書面形式要求撤銷轉讓申請。但是,如果轉讓審批成功,只能再次申請轉讓并退回。
5、轉讓商標是否有效使用。這也取決于商標能否正常使用,如是否被撤銷、是否被推遲、是否因問題被撤銷等。
6、轉讓商標是否為商標。商標是指注冊商標。一般來說,申請商標也可以轉讓。雙方必須持有營業(yè)執(zhí)照,自然人必須持有個人執(zhí)照。否則,就不可能申請了。然而,接受這樣的商標是有風險的。如果被拒絕或者反對,接管商標也會帶來一系列的麻煩。因此,我們建議除非是公告期后注冊的商標,否則不接受注冊商標。